為什麼一天為十二個時辰
為什麼一天為十二個時辰
一天日出日落,為什麼要分為十二個時辰?為什麼不是五個時辰、或者十個時辰,以符合我們人類手指的數目。
我們可以假設,在文明剛創立的時代。時間計數,是很困難的。所以,從文字當中可以看到早期只有區分為三個時段分別為早、午、晚。可是在實際應用上,又不夠使用。於是乎,古人觀察到影子的變化,可以來明確的界定時間。所以就發明出的日晷。那,還是沒有解決時辰的問題。這就牽扯到了幾何學。
古人,安裝日晷時。最早是用一根柱子、木棒佇立於地上。藉以觀察出一天當中的陰影長短。這一方面,大家都可以試著去做看看。大家想看看,你只有一根不知道長度的棍子,你要如何把時間劃分出來。
用棍子畫一個,三角形、四邊形...都不能很快的畫出來。那畫圓形呢?那就可以很快的畫出一個圓形。只要你抓住棍子的一個頭,定在一個固定點上,再抓住另一個頭,就可以環繞出一個圓形。
那這樣,還是不能分出等分。這時棍子又派上用場了。把棍子的一端,定在影子與圓形的焦點上,以棍子為半徑,就可以劃分出十二個等分。
到了這裡,我們就可以了解到古人為何要把一天分成十二個等分了。實在是,這樣的分法最實際、也最簡單。